国家发改委发布《电力市场监管办法》
发布时间:2024/5/11 9:03:18 点击:18
5月8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电力市场监管办法》。本次修订将电力市场监管对象明确为电力交易主体、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电力市场成员,电力交易主体增加售电企业、储能企业、虚拟电厂、负荷聚合商。
卓创资讯分析,新《办法》是为了适配新型电力系统、涵盖更多市场参与主体和参与方式、适应市场新环境、新运行态势的而进行的修订,能够满足对当前电力市场的充分有效监管。《办法》最初于2005年颁布,经过近20年的发展,我国电力系统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,在电力工业高速发展的过程中,不仅装机量、电网规模有量级的增长,发电模式、市场参与者也随着发展而更加丰富。本次《办法》的修订,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完善了电力市场的监管对象,交易主体增加了售电企业、储能企业、虚拟电厂、负荷聚合商,并将“电力调度交易机构”调整为“电力市场运营机构”,包括电力调度机构、电力交易机构,以适应当前的新型电力系统。另外,对于电力市场的参与主体来说,新的《办法》细化了电力市场规则的管理表述,如注入注册、交易组织、计量结算、信用管理和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则细则;同时增补了监管措施,如对电力交易主体不履约等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体系等,市场参与者需要了解熟悉上述变化。